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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职能

  机构名称

  武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
  机构职能

  (一)贯彻执行食品(含食品添加剂、保健食品,下同)、药品(含中药、民族药,下同)、医疗器械、化妆品、农产品安全及畜禽屠宰、动物植物防疫检疫、渔政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。

  (二)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食品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农产品 监督管理规划、方案;推动建立落实食品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农产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,建立食品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农产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,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检查;建立食品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农产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,着力防范区域性、系统性食品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农产品安全风险。

  (三)负责食品生产、流通、消费环节安全监督管理;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。

  (四)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;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研 制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;负责监督实施药品研制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的质量管理规范;负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、经营的质量管理规范;负责 监督实施医疗单位制剂生产(配制)的质量管理规范;负责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认证工作,做好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后的跟踪检查;负责建立药品 不良反应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,组织开展药品(医疗器械)不良反应(事件)监测和报告工作;落实中药品种保护制度;落实执业药师制度;配合实施国家 基本药物制度;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。

  (五)负责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;组织协调种子、农药、兽药、鱼药、饲料、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督管理;负责生产及进口种子、农药、兽药、鱼药等产品的登记工作;协调指导全区农产品流通、加工和农业信息化工作;负责渔政监督管理工作。

  (六)依法开展食品生产、流通、消费环节的行政许可工作;依法开展对开办药品(不含二类精神药品、药用罂粟壳、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资格)零售企业、医疗器械零售企业行政许可工作;依法开展农产品行政许可工作。

  (七)负责制定食品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化妆品、农产品监 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,依法查处违法行为;负责制定食品、药品、医疗器械的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;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;依法处理有关食 品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化妆品、农产品安全的咨询、投诉、举报;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。

  (八)负责食品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农产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,组织实施食品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农产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。

  (九)负责动物植物的防疫和检疫工作;负责市场上销售的蔬菜、水果农药残留及水产品、生猪肉类有害物质残留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;负责对动物植物疫情的监测、控制和疫病的扑灭工作;负责种畜禽管理;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,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。

  (十)负责建立食品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农产品安全信息统一收集和上报制度;推进食品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农产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;推动食品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及食品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农产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。

  (十一)负责开展食品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化妆品、农产品安全宣传、教育培训与交流合作。

  (十二)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。负责食品、药品、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,推动健全全区食品、药品、农产品安全协调联动机制;督促检查区有关部门、街道履行食品、药品、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落实并负责考核评价。

  (十三)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。